江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学遗传中心(住院部9楼)工程设计招标
项目名称:江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学遗传中心(住院部9楼)工程设计招标
一、招标范围及要求
(一)招标内容及方式
项目总体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招标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1、由我院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方案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定中标方案。2、评标结果于评标后一周内通知各投标单位。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6年9月3日至2016年9月9日,共5个工作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9日下午5时。
谈判时间:2016年9月12日下午2时30分开始。
谈判地点:江门市妇幼保健院新院九楼示教室
请各投标方认真审阅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文件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联系电话:0750-7361937
工程地址:江门市星河路2号 江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住院部9楼原行政区域 (见附件)
建筑总面积: 1000 平方米
工程计划总投资: 330 万元
设计费最高限价: 1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医学遗传中心(住院部9楼)综合改造建设(具体包含土建装饰、给排水、电气及综合布线系统、弱电闭路监控、门禁、广播、信息化系统及、空调净化通风系统、设施等空调设备、洁净通风系统、实验台、地胶、示教室装修)
二、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三级资质以上,或具备有设计资质丙级或三级以上。
(二)同时具备有层流净化空调及设备安装营业许可范围。
(三)对医院洁净科室设计与施工有丰富经验。(附合同)
(四)设计图须提供鲜风消毒、洁净空调及通风的正压、负压、回风、排风系统分析系统图。
(五)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国内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境外从事建筑、工程服务的设计企业,应在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注册登记,同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出的市场准入承诺以及有关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定。
三、投标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一)技术文件:
1、方案图册(设计图纸及说明)
2、方案展板(效果图及必要的展示总平面及分析图);电子文件(内含所有设计内容);
方案图册中需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说明
2、设计图纸
(1)效果图
(2)总平面图
3、主要平面图
4、主要立面图、剖面图
5、其它必要的设计图
(二)商务文件
1、设计费用综合报价;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委托书;
3、设计工期及质量保证;
4、承担该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的资质,业绩;
5、近期业绩及履约信誉等。
(三)设计要求:
1、九楼一排实验用房按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和高通量基因测序实验室基本设置标准设计;另外一排按普通医学检验业务用房进行设计。各系统的合理建议以及中标后提供完善、深化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现场指导与监督的服务。发包人有权在设计人中标后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作适当合理的调整。
2、平面布置要求流程合理,功能明确,与整体医疗环境相协调,设计要具备前瞻性,技术先进,经济节能、绿色环保。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1)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2)符合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规范要求;(3)符合高通量基因测序实验室规范要求;(4)使用的材料及设备要符合国家规范和医院特殊要求;(5)符合用户专业部门的专业要求;(6)提供实验室布局效果图。
3、医学遗传中心的设计要遵循下面的设计要求:
(1)设计的总体原则:洁污分明,配套设施完善,功能与设施先进完备。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工艺、设备及材料的选择都应具有先进性,满足现代化医院的使用要求。设备及工艺的安排应具有先进性、高可靠性、实用性、经济性与合理性。全部技术指标,包括设备、材料、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维修等各项目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本谈判文件及国家规范的相关要求。
(2)流程设计应满足区域划分、气流流向、空气净化和气流设计的要求,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管理办法进行设计。实验室要严格划分实验和生活区域,做好缓冲间和正负压设计。
(3)原则上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应当设置以下区域:试剂储存和准备区、标本制备区、扩增区、扩增产物分析区。这4个区域在物理空间上必须是完全相互独立的,各区域无论是在空间上还是在使用中,应当始终处于完全的分隔状态,不能有空气的直接相通。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的空气流向可按照试剂储存和准备区→标本制备区→扩增区→扩增产物分析区进行,防止扩增产物顺空气气流进入扩增前的区域。
4、以上内容由在投标人中标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其它未明确的事宜,需参照各功能区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并与之一致。
5、流程及配置应符合国家相应规范及文件要求,并满足本院实际。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规范: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年版)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50751-2012
《轻钢龙骨内隔墙》(03J111-1)
《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2010〕194号
扩增检验实验室设置应符合国家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规定,按照卫计委发布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附件《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基本设置标准》、《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工作规范》等相关技术要求,其它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规范。
其他现行的有关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各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上规范如有最新规定,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其他约定:
1、设计人提交的安装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保证通过审图单位审核,审图单位审核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设计方案及流程布局须保证通过发包人的上级政府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的验收; 保证通过卫计委临床检验中心组织专家组对临床基因扩增实验的评审验收。
3、设计人提交的安装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保证能通过消防部门验收;
4、设计人提交的安装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保证能通过政府采购部门的预算审核流程;
5、设计人在施工阶段接到发包人通知后提供3次到施工现场服务,设计人应指派专职人员进行技术指导,确保项目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6、设计人在设计周期内必须派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次到现场与甲方充分沟通,优化方案;
江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总务科
设备采购科
201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