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一项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服务项目招标预知(第二次)
根据2018年医院工作计划,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我院拟“医院一项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特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妇幼保健院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二.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1)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2)编制验收报告及组织验收。
1.项目最高限价不超过20万元(含税收,全包)。
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3. 投标人应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 投标人应当具有省级或以上计量主管部门核发的CMA认证证书,证书及其附表上所限定的检验项目应该包括环境空气和废气、废水、噪声、生活饮用水106项等监测项目;
4. 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江门市范围内设立固定的实验室,其中必须设立办公室、大型检测仪器室、理化检测室、天平室、光度室、试剂仓库和微生物室等,需提供实验室的彩色照片及房屋产权所有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和项目开标前1个月以上交付租赁金的发票(若租赁),采购人有权组织现场验证。
5. 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预知公示时间:2018年 6 月 19日至2018年 6 月 25 日,共5个工作日;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6 月 25 日上午12时。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住院楼9楼(天面层)总务科
八.开标时间:待定
十、开标地点:江门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楼九楼示教室
十一、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咨询。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周先生、李先生 0750-7361937
江门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