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23年度阳光用药信息的公示
为加强我院阳光用药制度建设,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及巩固国家基本药物政策落实成效。现根据粤卫办函[2014]85号文件中的《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建设验收工作方案》的要求,每年公示我院的阳光用药信息。
以下数据是我院2023年的阳光用药信息,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及提出宝贵的意见。联系电话:0750-7361161,联系人:谭文锵。
1、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15.70%
2、国家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38.29%
3、国家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49.30%
4、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金额比例:3.69%
5、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5.84%
6、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47.67%
7、住院病历抗菌药物使用强度:18.57 DDDs
8、门诊人次均费用和药品费用:227.35元、45.16元
9、门诊处方平均药品金额:56.63元
10、出院病人次均费用和药品费用:6282.20元、538.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