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23年度阳光用药信息的公示

时间:2024-10-16 11:51:49 来源:江门市妇幼保健院 分享到: 【字体: 【收藏】 【打印】

为加强我院阳光用药制度建设,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及巩固国家基本药物政策落实成效。现根据粤卫办函[2014]85号文件中的《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建设验收工作方案》的要求,每年公示我院的阳光用药信息。

以下数据是我院2023年的阳光用药信息,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及提出宝贵的意见。联系电话:0750-7361161,联系人:谭文锵。

1、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15.70%

2、国家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38.29%

3、国家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49.30%

4、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金额比例:3.69%

5、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5.84%

6、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47.67%

7、住院病历抗菌药物使用强度:18.57 DDDs

8、门诊人次均费用和药品费用:227.35元、45.16元

9、门诊处方平均药品金额:56.63元

10、出院病人次均费用和药品费用:6282.20元、538.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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