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常见问题

时间:2016-01-13 00:00:00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收藏】 【打印】

 

生育保险实时结算于201621日实施,21日前已分娩的参保人到所属地的社保局报销,21日后未分娩的要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将不能报销,还未办理的请尽快办理了。

考虑到还有很多人对于生育保险政策的不清楚,通过这些问题的解答,加快对生育保险政策的认识。

1、我在其他医院办了定点,那我现在怎么办这个生育定点呢?

答:在其他医院办理的定点属于基本医疗定点,与生育定点是两条线,并不互相影响。

2、我听说现在的产检和分娩费用100%报销,是不是真的?

答:产检和分娩费用符合范围内的100%报销,并不是所有的费用都可以报销。

3、那办理生育保险定点需要什么手续?

答: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准生证或计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到医生处开具疾病证明,填写就医确认手续申请表。

*注:准生证复印件复印内页;计生证明必须是计生部门开具的,其他部门无效。

4、那按新政策我能报多少呢?

答:按你实际情况发生的费用,符合报销范围的,系统会即时减扣的,你只需支付个人部分。

5、我之前买了几年社保,但是我现在失业中,没有参保,那我能享受生育保险吗?

答:不能,因为你没有正常缴费生育保险的话,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

6、我个人购买了社保,我能享受生育保险吗?

答:不能,因为个人购买社保,是没有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只有单位才可购买。

7、我个人购买了社保,但是没有生育保险,我先生有在单位购买社保,那我能享受他的名额吗?

答:可以,但是必须是你没有享受过生育保障(含城乡居民、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的生育待遇),你才可以用你先生的名额。按城乡居民待遇报销,先由个人支付,生育或终止妊娠后次月起2个月内,带上规定相关材料,到社保局报销。不享受产检和生育津贴待遇。

8、我在休产假期间,我失业了,我还能享受生育保险吗?

答:你有没有累计缴费满12个月,且在待产期间是否有正常缴费,如果有的话,那你的产检和分娩的费用可以去社保局报销,而你在休产假期间辞职了,那你的生育津贴将按缴费期报销。

9、我第一胎没有享受过生育保险,那我第二胎可以吗?

答:首先,你缴费累计有没有满12个月,且有没有在正常缴费,属不属于政策内的二胎,如果你符合了这些条件,那不管你是第一胎还是第二胎,都是按新生育保险政策的,报销都是一样的。

10、我现在生育保险缴费了5个月,但是我下个月就要生了,那我还需要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吗?

答:不需要,你先个人支付费用,等到缴费满12个月之后带上资料去社保局报销。

11、 我现在怀孕5个月,我还有两个月缴费满12个月,那我还需要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吗?

答:需要,等你缴费满12个月,带上身份证、社保卡、准生证或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到你的产检医生开具妊娠证明过来办理手续。但之前的费用就要去社保局报销了。

12、 我现在怀了第二胎,但是这一胎要做人流,我能享受生育保险吗?

答:可以,只要是未分娩出来的(包括未婚的),都不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疾病证明书,填写《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申请表》就可以实时结算了。如想享受生育津贴就需要你提供结婚证、准生证或计生证明等相关资料,才可申请津贴。

13、医院实时结算了,那我之前的费用还能不能报销?

答:能,分娩后一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您所属地的邑门式服务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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