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微杜渐,有效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江门市妇幼保健院举行全院法律法规网络培训课

时间:2018-09-25 00:00:00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收藏】 【打印】

 

 

 

 

 

 

防微杜渐,有效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

——江门市妇幼保健院举行全院法律法规网络培训课

近日,国务院公布《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自2018101日起施行。我院领导非常重视,党委书记、院长曹克慎亲自批示要组织专题学习,提高医务人员预防与处理医疗纠纷的能力,副院长彭彧指示质控科组织开展本次全国网络直播培训,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作详细解读。

2018919日下午,全院员工在医院九楼多功能会议厅集中参加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法律处主任、律师、中欧国际医院管理中心特聘教授张宝珠主讲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解读”网络直播培训。

张宝珠教授首先介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条文概况,再重点从该条例的五大亮点深入浅出地进行解读,亮点包括:一、构建了多元化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模式;二、建立了全新的医疗损害鉴定模式;三、强调人民调解在医疗纠纷处理的主渠道作用;四、医疗机构是医疗纠纷预防的第一责任主体;五、修正补充和完善了一些具体制度。有效地指导医务人员如何按照条例规定,在临床诊疗过程中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做到有效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

通过培训,全院员工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理解更加全面深入,受益匪浅。进一步增强了医务人员依法行医、依法执业的法律意识,提高了防范与处理医疗纠纷的能力,防微杜渐,将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全面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文:质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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