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者权利和义务

感谢您选择我院,为保证医院诊疗服务的正常开展,使您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保证双方权益,现将“门诊就诊者权利和义务”告知予您,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就诊环境,使您早日康复。

一、 您的权利和义务:

(一) 在我院就诊中您享有的权利:

1. 有权享受平等医疗。

2. 有权在安全的医疗环境中接受诊疗护理,个人隐私得到妥善保护。

3. 有权参与病情评估,并决定治疗方案,包括选择其他治疗办法或拒绝治疗,需要在相应的文件上签字后方可行使此权利,但您作出的选择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4. 有权询问并得知关于病情诊断、检查检验结果、治疗方法及预后情况。

5. 有权知道主诊医师和护士的姓名。

6. 有权要求医护人员提供与疾病护理、用药、饮食或生活等相关的健康教育资料。

7. 当您感到上述权利受侵犯纠纷,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若对就医过程有任何抱怨、医疗纠纷或建议时,有权向医院有关部门(客服中心、质控科)提出并得到回复。

8. 有权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

(二) 在我院就诊中您应履行的义务:

1. 为确保安全,请就诊者及家属主动、正确告知医护人员病人的健康状况、婚育史、过去病史、药物过敏史、目前是否患传染性疾病等信息。

2. 请就诊者及家属听从导诊护士的指引,有秩序的候诊,不要随意翻阅其他就诊者的病历资料。若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就诊,我们将重新排号,请自觉遵守。

3. 就诊时,请就诊者病人和其家属主动配合医院工作人员的工作,保证一诊室一医生一病人;进入诊室后,请自觉关门,以保护您的个人隐私。

4. 请遵守医院的就医规定或治疗流程,勿要求医生提供不实的资料或诊断证明,遵守医院门禁、感染控制措施,不得在院内吸烟,不得在诊室、治疗室、候诊区和检查区大声吵闹,避免影响其他病人治疗或他人利益。

5. 请就诊者及家属配合按医嘱进行治疗,珍惜医疗资源,妥善利用医院各项设施。

6. 请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

7. 请按时、按数缴纳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

二、 医院的权利和义务:

1. 我们有义务为您提供安全、舒适的医疗环境,有权利按照医院的规定对您进行管理。

2. 我们有权收取经物价部门核准的医疗服务费用,并向您提供费用清单和正规发票。

3. 如果您在本院被确诊国家规定必须向卫生防疫部门上报的传染病,医院有义务遵守国家规定,及时上报,并将依法律规定对您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甚至限制您的人身自由。

4. 我们有权拒绝有违诊疗规范或医疗管理法律法规的医疗服务要求,但有义务采纳合理的建议和意见,改善服务质量,并承诺决不因投诉影响医疗服务质量。

5. 本院为教学医院,有权让见习、实习医务人员在有资格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参与诊疗活动,但不允许这些人员独立进行诊疗活动。临床教学活动涉及到门诊和住院的相关医疗过程中,我们在临床教学活动中将充分保护您的隐私。

  

                                  江门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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